➢  历史悠久

2013年8月成立,位于上海浦东;

2014年6月登记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P1003469;

公司成立10年以来,成功发行50余只产品,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60亿,多次被聘为银行理财子公司投顾,目前存续的有30只基金。

➢  业绩优秀

安全性高、回撤小、收益稳定是我司产品的最大特点。

自2013年公司成立之初,就将产品定位于低风险、稳定收益的风格,多资产覆盖,历经多个牛熊周期,努力践行并给投资者带来了可控的回撤和稳定的收益率,所有发行的公开产品,全部为正收益。

➢  特色优势领域

入围国内多家知名券商私募机构合作白名单;

国内首批参与场外期权交易机构之一,累积了极其丰富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经验;

产品参与境内外打新次数和正确率居全市场前列。

公司高层管理和技术研发团队分别来自于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多年海内外金融量化投资实战经验和套利模型及开发能力的高级人才。公司可以根据投资者需求,结合底层策略能力范畴,构建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多策略产品。公司秉承诚信、专业、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奉行以严格的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合理的投资收益为目标的稳健的经营策略,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立足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依靠现代金融学理论,辅之以完全自主开发的投资管理系统,利用中国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大力发展投资业务,积极倡导一种全新的投资理念和盈利模式。展望未来,澜胜投资将继续努力为投资者寻求长期资本增值,致力于成为行业的先驱者和领导者。 

➢ 公司标语

专注价值投资

诚信、专业、创新、共赢

➢ 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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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澜胜投资服务条款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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